2025-06-10
“下班了跟朋友吃個飯,怎么了?又不是上班時間!”
不少公職人員抱著這種心態(tài),一頭扎進飯局里。
可中紀委最近再次劃了紅線,告訴大家:
有些飯,真吃不得!
不管你是下班還是節(jié)假日,只要涉及這4種情況,就可能被問責、處分,甚至丟了職位!
這不是說說而已,多地已經(jīng)查出不少典型案例,飯桌上的“翻車現(xiàn)場”,個個都值得警醒。
第1種:別人請你吃飯,可你有權管他事
有位煤礦監(jiān)察局的副局長,春節(jié)回老家探親,順便接受了幾個煤礦老板的飯局邀請,吃了、喝了,還唱了個K。
本以為只是“老鄉(xiāng)敘舊”,結果被認定為“影響公正執(zhí)行公務”,直接被處分。
中紀委明確:只要你跟請客的人存在“上下級”“監(jiān)管與被監(jiān)管”的關系,即使你覺得不礙事,紀律也不容許。
不是你說“沒影響”就算沒事,而是看你有沒有管他、批他、審他、放他權的可能。
第2種:吃飯的錢從單位報銷,哪怕就幾百塊,也不行!
有個省級銀行行長,借著“工作交流”之名,在溫泉酒店大吃一頓,7個人,賬單全讓銀行買單。
關鍵是請的人是自己黨校同學,剛好又當了銀監(jiān)局副局長,這頓飯花得“不僅貴,還很敏感”。紀律說得很清楚:只要是用公款搞私人吃喝,不管花多少,就是違紀!
有些單位會動腦筋“包裝報銷”:會議費、培訓費、接待函……但現(xiàn)在查得越來越細,“一函多餐”這類手段根本藏不住。
第3種:一頓接待飯,超了標準、也超了人
工商局副局長帶隊調研,結果接待時吃了一頓人均三百多的飯,還帶了6個人陪同。
省里的標準是150元/人,還規(guī)定陪餐最多3人。結果他一口氣超了一半。
事情被舉報后,這位副局長也受了處分。
新規(guī)已經(jīng)刪掉“公務”兩個字了,也就是說,不管是公務接待,還是外事、商務活動,只要是單位買單的飯,就要守規(guī)矩!
超人、超標、上高檔餐廳、點茅臺魚翅鮑魚,都得追責。
第4種:躲進私人會所吃喝,被查的可能更大!
有個地稅局局長,在春節(jié)期間多次到某老板“會員制會所”赴宴,喝洋酒、抽雪茄,那排場堪比富豪局。
最后被紀委點名通報,處理很重。現(xiàn)在紀律規(guī)定:“私人會所”不光是五星級酒店、封閉俱樂部,還有很多“隱形飯局”:比如只做熟客的“家宴”、藏在寫字樓里的“一桌餐”,甚至“農家樂+高消費”也列入其中。
這些地方越隱蔽,越危險,因為往往隱藏著“關系交換”、“利益交易”。
一頓飯,背后藏著多少“局”?
你以為是普通聚餐,別人可能是精心布置的“請托”。
你以為是朋友聚舊,人家也許是想讓你“走個門子”。
看似平常的舉杯碰盞,背后可能牽出權錢交易、人情債務。
中紀委早就說過:飯局腐敗,是“四風”的重災區(qū),從吃喝開始,很多人一步步滑向深淵。
拿著公職飯碗,就別在飯桌上翻車
現(xiàn)在的紀律紅線越來越細、越畫越實,不給人鉆空子的機會。
八項規(guī)定不是一陣風,而是常態(tài)鐵律;不是“文件貼墻上”,而是天天有人在盯。
哪怕你覺得只是“小節(jié)”,也可能因為一頓飯,付出前途、名譽甚至自由的代價。
飯桌不是安全區(qū),公務員,真不能想吃就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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